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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善律师组织顾问企业客户赴“涉企涉众 经济犯罪防范中心”参观学习

律师的一项职责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规避法律风险。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预防教育,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等法律风险攻坚战,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建设的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风险防范中心,以法治护航为主线,多形式、多视角展示涉企涉众经济犯罪常见罪名及企业风险节点,提出防控措施,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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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新祥与丹阳市市委书记黄春年为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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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了解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风险法律问题,6月18日上午,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顾问单位客户(企业家)赴丹阳市人民检察院“丹阳市涉企涉众经济犯罪防范中心”开展学法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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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学习活动中,丹阳市检察院工作人员针对近年来辖区非法集资、恶意逃废债等涉企、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多发问题,重点介绍分析了2014年以来本市此类案件暴露出的金融风险、法律风险及涉企、涉众犯罪类案件典型案例。同时,大家也认真学习并作答了“防范中心”法律知识问答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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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检察院周绪平检察长、副检察长束利云、专委邹丽伟、办公室主任杨磊陪同大家共同参观学习,同时还参观了检察院党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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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结束后,企业家们与检察院领导开展座谈会,进一步研究探讨涉企涉众经济犯罪法律问题,会上各企业家积极发言,与检察院领导互动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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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此次活动的组织者,丁斌律师表示,我们律师希望更好为客户单位(企业家)做好精细化服务,帮他们规避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让他们平安稳定的发展壮大,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减少经营活动中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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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结束后,企业家代表天禄眼镜电商公司董事长虞瑞泰对丹阳市检察院及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今天让我感触很深,了解到了检察院的职能及丹阳检察院为企服务的态度,让我们十分满意。企业家代表长诚档案柜公司董事长韦辉明表示:这次的学法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提升了法律意识,增加了法律知识,律师事务所为我们企业客户提供这种“治未病”式的保驾护航,想客户所想,对我们企业家十分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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