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法治丹阳建设,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正则小学积极响应“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在校园扎实开展“法治校园建设宣传月”活动,推进法治进校园、进班级、进课堂、进家庭,努力构建生态法治教育平台。
近日正则小学邀请了丹阳市人大代表、江苏万善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丹阳市正则小学法制副校长丁斌,为全校师生在国旗下上了一堂 “加强自我保护、远离危险源”的“法制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做守法小公民。
授课现场副校长丁斌谆谆教育孩子们,我们的权利主要分财产权利及人身权利,而人身权利比财产权利更重要,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生命是宝贵的,因因为它只有一次;同时生命又是脆弱的,很容易受到伤害。他还说,每个人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保护自我,并且特别强调要远离危险源,远离危险的场所及危险的人,特别是垃圾人。不仅如此,法制副校长丁斌还具体讲解了如何防盗和防骗的知识,让在场的师生受得了很大的启发,受益不浅。我们从小就要学法、知法、守法以及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然后从防盗、防骗、防伤害的方面具体进行了讲解。
1、防盗,俗话说就是防贼、防小偷,要注意“财物不外露”,就是不炫耀自己身上或自己家中有钱或有贵重物品,如手机、电脑、游戏机等。发现情况及时告诉家长、老师或报警,如遇到坏人闯入家中,要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与坏人斗智斗勇。不要把贵重物品带在身上,要交给老师或家长。
2、防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好多骗局,你的姓名、班级、家里的电话等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不能轻易告诉陌生人。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还有不能贪图便宜及迷信,我们要相信科学。
3、防伤害,防伤害是防止人身权利被侵犯,比以上防盗、防骗更重要,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远离危险源,远离危险的场所、物品及危险的人,我们平时遵守规则就能避免许多意外伤害,另外远离危险的人(醉酒的人或垃圾人等),近年来“垃圾人”造成伤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著名的“被小人杀害的江歌案”、“被醉汉捅死的刘洁案”让我们痛惜,虽然我们有法律的保护,但法律保护是事后的,也就是你被伤害了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这种保护通常是让人痛苦的,所以为了珍惜自己的生命健康,远离他们,不与危险的人一起,不与他们斗气、争论或交往。